四川省
培育自有建筑工人队伍
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新型劳务制度,采取吸纳职业院校学生、联合办班、定向培养等方式,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
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自主培训,将具备一定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工转化为装配式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产业工人。
现有劳务企业、施工班组
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产业工人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向“小、精、尖”企业方向发展。
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改进管理、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支持建筑劳务输出市、县以及信誉良好建筑劳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职业培训
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紧缺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支持骨干建筑企业、职业院校与建筑劳务输出市、县共同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带动“散、乱”建筑劳务输出模式转变为规模化、技能化、协同化的产业工人输出模式。
培育和发展专业特色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建筑劳务品牌。
江西省
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支持和引导班组长成立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工种等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鼓励专业作业企业与相关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输送满足需要的技术工人。
加强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
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方式,逐步形成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劳务企业转型
支持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搭建劳务用工平台,培育、提供高素质的建筑工人。
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目标
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成立50家以上企业培训中心。
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